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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某等人非法處置危廢案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接到群眾舉報“濟南市鋼城區艾山街道辦事處張某強院內堆存大量廢油桶”,某市生態環境局分局會同艾山街道辦事處對該處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院落南側空地上堆存大量廢油桶,油桶盛裝混合油泥,經雨水沖淋后油泥外溢地面,未有防滲措施。
經稱重,油桶及桶內混合油泥111.5噸,污染土壤25.4噸。
經委托第三方司法鑒定中心對油桶內黃色廢砂、深色廢砂、黑色油泥、黑色廢液4類廢物進行司法鑒定,均為危險廢物,亦為有毒物質。
經查,趙某廣伙同劉某某、張某某等人利用張某強院落對廢油桶及油泥進行非法處置。
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
根據《刑法》第338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安機關于2022年7月刑事立案偵查。
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網上追逃2人,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案件啟示
公安機關、生態環境部門各自發揮專業特長,公安機關以調查當事人為突破,生態環境部門以業務支持為重點,從取樣檢測、污染物屬性和數量確認、犯罪嫌疑人鎖定等各個環節同步出擊,及時收集證據材料,把環境危害降到最低,形成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高壓態勢,為消除重大環境污染隱患提供堅強保障。